2021-09-06 15:48:31 来源:科技日报
日前,厦门市科技局、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的通知》,在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引进、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据了解,为支持企业持续创新,《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的通知》首次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凡在厦门市注册登记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营收在2000万元以下的,经过首次认定及重新认定通过后,都将获得10万元奖励。
同时,为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壮大成为规模以上企业,该扶持政策还对规模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加码奖励。具体奖励政策为:对于上年度营收2000万元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首次认定,叠加后给予30万元奖励;通过重新认定,叠加后给予20万元奖励。
此外,该扶持政策还鼓励外地高新技术企业迁入。对资格有效期内,整体迁入厦门且迁入后一年内或迁入后的下一个会计年度营收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家级高企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市级奖励。
扶持政策中还明确厦门市各区按照不低于1:1进行配套奖励,目前各区正在调整相应配套奖励政策。《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2021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网络申报工作正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