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4 16:31:44 来源:辽沈晚报
近日,辽宁发布《关于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会组建和工会工作有效覆盖集中攻坚工作的通知》。
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会组建和工会工作有效覆盖集中攻坚工作。
为更好发挥工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近日,辽宁省委组织部和辽宁省总工会共同发布《关于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会组建和工会工作有效覆盖集中攻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三个目标任务,确定了三项推进措施,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会组建和工会工作有效覆盖集中攻坚工作。
近年来,随着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快速发展,工会工作出现了一些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情况。主要表现在工会组织覆盖面较小,有效覆盖不足,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工作方式和活动效果还不能完全适应职工群众期盼等,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会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中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哪里有职工群众、哪里就要有工会组织。《通知》的发布,将发挥各个部门资源和手段在促进工会组建和工会工作有效覆盖等工作上的作用。同时,也明确了“建立健全组织、大力发展会员、促进规范运行”等三个目标任务,并提出具体要求。
在建立健全组织方面,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会组织建设,巩固职工100人以上企业建会成果,以职工25人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因地制宜、因行业制宜开展建会集中行动,带动小微企业能建尽建。
在大力发展会员方面,将集中推动重点行业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积极探索适应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等不同职业特点的建会入会方式,通过单独建会、联合建会等多种方式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最大限度吸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争取到2023年12月底前,全省加入工会的职工人数达到1050万。
除此之外,还制定了“摸清工作底数、明确工作重点、加强会籍管理”等三项推进措施,并做出具体规定。在落实会员会籍管理要求方面,要组织新入会会员填写入会申请书和会员登记表,提高广大职工的会员意识。
《通知》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工会组织提出“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调度、营造良好氛围”等三个方面的要求,并明确具体内容。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两新工委)将工会组建和工会工作纳入两新组织党建总体布局,积极协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