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3 15:53:31 来源:工人日报
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消息,近日南京市政府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举措》,聚焦“免、减、补、缓”,积极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影响。
《举措》制定了十项具体政策措施,包括减免企业转贷基金费用,减轻困难企业税收负担,减免企业房屋租金,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支持企业开展稳岗培训,支持物资供应企业,增加信贷投放额度并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延期缴纳税款、社保费,加快消费市场复苏,加强信用和法律服务。
《举措》指出,对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下调20%,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9.8%下调为8.8%,执行期限为2021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按规定开展稳岗项目制培训的,给予企业100—500元/人的培训补贴。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准予申请缓缴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