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0 16:15:12 来源:海口日报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电动汽车换电站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省发改委日前印发《海南省支持电动汽车换电站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意见》明确,将重点在海口、三亚、儋州、洋浦、琼海、万宁等区域开展电动汽车换电站试点,其他市县可根据市场需求开展试点。
《意见》指出,将重点在环岛旅游公路驿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车站、港口、机场等场所和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客运班车、中重型商用车等应用领域开展试点。
《意见》指出,将在换电站的规划管理、备案审批和验收、准入与退出等方面给予政府扶持。要求海口、三亚、儋州、洋浦、琼海、万宁等开展试点工作的市县主管部门积极与相关企业对接,合理规划布局,明确换电站建设场地,并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对服务于重型车辆、巡游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城际客车、旅游班线等换电模式重点应用领域,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投运,通过验收且接入省级平台监管的换电站,一次性给予项目设备投资额15%的建设补贴。
此外,《意见》结合环岛旅游公路建设,重点围绕重型车辆、公交车、省内班线客车等换电模式重点应用领域,研究提出奖补措施。研究并推动企业内部形成统一的动力电池标准,实现不同企业、不同车型之间的动力电池互换。支持整车企业以电池租赁的商业模式实现车电价值分离,从而降低消费者购车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