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花重金“买石造景”之风

2020-08-12 10:59:36    来源:北京日报

景区公园常有奇石“迎宾”、园林绿地动辄巨石“压镇”……近年来,部分地方在城乡建设中热衷花重金“移石造景”引发关注。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移石造景”所用的景观石大多由政府采购,价格畸高,有的一块石头数万元,高的逾百万元。这类工程同时还助推一些地方在河道无序取石,在山中乱采滥挖,破坏生态环境。

崇山峻岭旁的公路转盘移置600多块石头搞人造景观

记者近日在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环山路沣峪口转盘看到,转盘的西南、东南、东北方向,有人造的3座数米高“小山”,当地政府命名为“松石园”,周边群众称之为“小秦岭”。

据了解,这处“小秦岭”为平地堆土移石而成,所用土方均由别处运来。“山体”绿化后堆积的景观石总数逾670块,大的重数十吨,小的也有1吨重。

其中,西南角“小山”最高处约5米,“山体”上移置的大小景观石逾80块,并建有“观景亭”;东南角“小山”移置的景观石有260余块;东北角“小山”上有近230块景观石;公路转盘西北角虽然没有“造山”,但也移置了近100块景观石。

沣峪口转盘紧邻秦岭山脉,本就满目山石。附近一些村民说,这种花巨资“山下造山、石旁置石”的人工造景实在没有必要。

西安市长安区政府部门公布的资料显示,整个“松石园”景观建设面积约6.3万平方米,花费资金3100余万元。

在长安区太乙宫街道办事处辖区,记者发现两处较为集中的“移石造景”点:一处为“长安道”景观大道(华夏路),道路南侧移置各类景观石逾100块,北侧有景观石逾40块;一处为理想二路,道路东西两侧移置大小景观石400余块,其中西侧逾240块、东侧逾160块。

多地受访群众反映,许多景观石来自河道取石、山体开挖,对河道生态、山体环境有一定影响和破坏。

有的景观石一块逾百万元,须严防公职人员“借石牟利”

记者在陕西、河南、四川等地走访发现,“移石造景”并非一城一地个别现象。高速公路两侧、城市绿化带内、广场、公园、景区等所谓的“窗口”地区,成为“移石造景”集中场所。

多地干部群众反映,形形色色的“移石造景”建设项目不少号称“生态工程”“景观工程”“民生工程”,有的还打着“弘扬传统文化”“发展园艺艺术”等旗号。

一些基层干部说,这些石头景观是当地领导热衷的“形象工程”,大都由财政出资采购,投入不菲。中部某县2019年8月“高速连接线生态廊道景观石采购”项目,一块景观石花费高达150.6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移石造景”之风还开始向农村蔓延。记者近日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公告中查阅发现,2019年6月,东北某县对128个村地名标志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内容为优质天然花岗石,预算资金逾98万元。

一些业内人士表示,石头市场“水”很深。记者发现,近年来,多地出现干部利用或插手政府采购景观石项目牟利的案件。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法院2018年审理的某社区主任毛某职务侵占案显示,一块景观石实际采购价近3万元,却虚开了16.5万元的购置款,毛某将13.5万元据为己有。

须遏制花重金“买石造景”之风

2012年以来,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多次发文对城市建设领域出现的形象工程、形式主义等不良倾向进行规范。2018年,住建部发布关于在城市建设中切实防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通知,强调把“补短板、惠民生”作为城市建设的出发点,严禁不切合实际的挖湖堆山造景破坏自然生态环境。

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资源与环境研究室主任娄伟认为,对一些地方用财政资金搞“形象工程”的行为必须高度警惕,从采购规模和价格上进行规范、限制。除公园、景区可少量以景观石作为点缀,城市建设项目不宜大量“移石造景”。因为石头不同于树木,移置既无生态效果也无实用价值。

多位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干部认为,城市绿化和生态景观建设要遵循“尊重自然、因地制宜、减少人为干预、节约资源”等原则。受访干部和专家建议,要坚决落实中央和部门有关规定,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财政资金的审批,防止“以石牟利”的腐败行为。

来自:北京日报 编辑:JF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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